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0〕95号)、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2023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审核结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学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和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2023年,由学生本人提交资助申请,学校初审后报教育厅审查,经教育厅最终审定,我校共314名下基层服务毕业学生获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现将名单以附件形式公布(见附件)。
附件: 《2023年贵州师范学院毕业生下基层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教育厅终审通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