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第一期)
随着党和政府对大学生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部分学生对资助政策相关要点、时间节点等存在着理解不清、理解不透等现象,为答疑解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对学生进行资助政策相关解读。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心怀感激,学会感恩,用努力学习、真正成长成才来回报社会。
一、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校内实践活动。校内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细则》(贵师院发〔2015〕8号)规定,校内勤工助学各用人单位于每年年末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第二年用人计划及岗位职责,学生于3月初通过“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平台·勤工助学管理系统”登录进行申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各用人单位岗位职责并统计用人计划数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校内勤工助学用人计划并组织招聘。招聘录用的学生于4月1日正式上岗。
勤工助学劳务报酬的发放:学生正式上岗后,用人单位于次月3号以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学生上岗情况考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用人单位考勤,结合核查上岗情况(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低于20小时、不超过40小时执行),按每小时8元人民币给学生结算,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送学校计财处开具支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将支票转交银行,由银行代发至学生在贵阳市开户的农业银行卡。
特别说明:1.由于勤工助学劳务报酬是由银行代发至学生银行卡,如果学生银行卡号或银行信息发生填报错误,会导致银行代发失败,钱款不能及时到账,请学生认真核对自己银行卡号及开户银行信息。2.除用人单位没按规定上报学生勤工助学考勤外,学校不存在任何拖欠学生勤工助学劳务报酬现象。
二、我校普通在校生每月生活补助
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相关要求,我校每月对在校普通本、专科生(含预科)发放60元生活补助。生活补助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教务处学籍科提供的在校生名单进行发放,2016年及以前均为直接发放至学生一卡通账户。2017年3月起,省财政厅对全省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发放进行改革,要求调整发放方式,故从3月起,学校几经协调和沟通,明确为由省财政厅通过银行代发至学生在贵阳市开户的农业银行卡。
由于各二级学院在统计学生银行卡时存在一定的时间困难,故学校决定2017年3至5月的生活补助由代发银行一次性发放。以后每月上旬发放该月生活补助(需要各学院配合及时完成学生信息变更核实)。截止5月4日,已造册报学校审批。
三、精准扶贫对象与国家助学金评选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春季学期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7〕7号)要求,2017年国家助学金要“优先确保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享受国家助学金”。所以,2017年贵州省建档立卡户和家庭经济困难复原退伍军人子女应优先确保享受国家助学金。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