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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流水号 |
20150911001 |
标 题 |
奖学金 |
发件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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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5年08月19日 |
信件内容 |
请问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是什么? |
办理情况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中没有出现补考科目、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原则应达85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具体内容可在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校级”内查询《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谢谢你的来信! |
处理时间 |
2015年0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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