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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50911001
标    题 奖学金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15年08月19日
信件内容 请问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是什么?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中没有出现补考科目、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原则应达85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具体内容可在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校级”内查询《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谢谢你的来信!

处理时间 201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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