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50911001 | ||
标 题 | 奖学金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15年08月19日 | ||
信件内容 | 请问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是什么?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中没有出现补考科目、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原则应达85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具体内容可在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校级”内查询《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谢谢你的来信! |
||
处理时间 | 2015年0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