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学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和服务,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负担,2026年,我校有324名毕业学生下基层服务期满申请办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业务。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杨文等270名毕业学生通过校内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4日—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教育厅终审,请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6276003。
附件:2026年贵州师范学院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校内初审通过名单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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