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师院正在行动
——我校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重点检查工作
7月14日至17日,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教财函〔2017〕27号)以及《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黔教助〔2017〕93号)要求,为迎接教育部、财政部对我校“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重点检查,学校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部、校团委、纪检监察办公室等多家单位对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并结合教育部、财政部提出的“六个一级指标” 要求,逐一对照对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
2017年是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是国家新资助体系建立十周年。学生资助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民生工程,在国家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一定要规范、精准和及时,要确保每一项资助项目都能及时、准确、足额的资助到学生。各种资助工作要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必依,要加强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努力做好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
此次检查,及时挖掘了我校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中的亮点,查找了资助育人工作中不足,为迎接教育部、财政部对我校“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检查做好了相关准备。
在外国语学院检查学生资助规范管理材料
在地旅学院学院检查学生资助规范管理材料
在历社学院检查学生资助规范管理材料
艺术学院学生资助规范管理材料
在化生学院召开学生资助规范管理检查反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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