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0〕9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21〕15号)和《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2021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审核结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学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和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2021年,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学校初审后报教育厅审查,经教育厅终审,我校615名下基层服务毕业学生获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现将名单以附件形式公布(见附件)。
附件:2021年贵州师范学院毕业生下基层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教育厅终审名单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