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转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2021—2022学年如需继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才能续借新学年生源地贷款。请各学院于7月10日之前组织需要继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完成网上续贷相关工作。现将2021—2022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登陆网站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 https://sls.cdb.com.cn。登录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或自己设置的用户名,初始密码为学生本人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YYYYMMDD),如有修改且忘记密码的,可联系区县学生资助中心或致电95593(国家开发银行热线)找回密码。
二、完善个人信息
学生登录后,如自己的贷款信息有新变化,请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完善个人学号、院系、共同借款人等信息(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先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如无变化可以不改(此功能要求学生至少每年登录系统两次,若出现“由于系统登录次数不足……”,请点击“确定”,然后退出系统,再次登陆即可操作)。
三、续贷信息完善详细步骤
1.点击页面左侧“贷款申请”;
2.点击“新增”(若出现“由于系统登录次数不足……”,请点击“确定”,然后退出系统,再次登陆即可操作);
3.完善续贷信息(带“*”号的是必须要填的信息,其中“贷款年限”请学生参照自己的贷款合同填写,续贷声明内容为:总结、陈述2020-2021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不能简单两三句话!!!总结、陈述字数必须在150字至200字之间)否则会导致审核不能通过;
4.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退出系统即可。
四、续贷具体要求
1.学生打印《续贷申请表》,放假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或进行远程续贷(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秋季学期报到时,学生按班级,学院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收齐统一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贷款回执(不再需要纸质学费和住宿费证明);
3.不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在通知范围之内。如需续贷,请学生提前咨询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续贷所需证明材料;
4.学院各班级学生网上申请续贷工作必须在7月10日之前完成,否则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法完成网上审核,将会影响学生贷款。
附件:1. 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手册(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 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手册(支付宝验证环节)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