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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助学金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12-03 08:59  

各学院: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助学金经费预算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国家助学金项目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资助标准、名额分配及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含预科生)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8〕187号)文件要求,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审要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子女、城镇低保户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民族预科生纳入资助范围,既要确保重点资助对象都能享受到资助,也要注意兼顾其他困难学生的需要。

    (二) 资助标准: 3000元/年.生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参照《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交申请,同时进入《贵州师范学院资助平台》中“资助项目申请”填写相关资助项目表格(附件2),完成申请。

   (二)学院审核

    1.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申请,组织评议,产生初选名单,由班级辅导员进入《贵州师范学院资助平台》进行审核。

    2.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学院专门负责资助工作辅导员进入《贵州师范学院资助平台》进行审核。

    3.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对全院评选学生进行复审,由学院党委书记进入《贵州师范学院资助平台》进行审核,并将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以上三级评审必须有会议记录。

    4.通过《贵州师范学院资助平台》导出相关表格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三级认定评议成员名单及公示材料;

    2.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公示材料(学生名单从系统中导出后在备注上注明“建档立卡学生”、“退伍军人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子女”、“城镇低保户子女”,以上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存放入学生档案);

    3.院级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内容中必须体现获得助学金总人数以及文件中提到特殊致贫原因的人数)。

    4.学生提供《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填写内容不能手写,除签字部分外)

  (二)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

  (三)报送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5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学院要确保国家助学金项目评审工作有序开展,要及时召开学院认定(评议)工作小组专题会议,统一研究、部署评选工作。

  (二)准确评选。各学院要组织参评对象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准确把握精神和评选范围,吃透政策,严格评选程序,认真组织评选评审。

  (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向本学院全体学生和每位参评老师公开指标、评审项目、参评范围和条件、评选程序;要开通投诉通道,确保所有学生知晓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和资助项目评审程序。

  (四)坚持一次性评审。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分配指标一次性评审,不得预留机动指标,不得绕过评审程序直接指定到学生,不得以“学生轮流坐庄”方式进行评审,不得要求学生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提作班费。

  (五)评选实行公示制。各学院的评选要坚持“优中选优、困中选困”,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接受学生监督。

  (六)加强感恩、诚信等主题教育。各学院要利用好国家助学金评选、评审、发放时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做好感恩、诚信等主题教育,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效。

   五、注意的事项

   (一)2018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将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凡作为2018年国家助学金项目获得者候选人,需尽快将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卡号录入“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平台”个人信息中,并保证该农业银行卡是已开通的正常卡;已经录有卡号但不能使用的银行卡请及时更正开通。

  (二)2018年有考试作弊、打架斗殴、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记录的学生,取消本次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格。

  (三)本学期转专业且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在转入后学院进行。

  (四)各学院在评定过程中,三级认定(评议)小组要保存好民主评议环节的记录,民主评议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五)遵守评选纪律,禁止参评工作人员向学生索要“回扣”“咨询费”、“手续费”,禁止评选过程中“拉票”、“贿票”等违纪违法行为。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

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序号

参考数据

名额

学院

贫困生总人数

精准扶贫人数

其他贫困生人数

小计

最终名额总数

精准扶贫名额

其他名额

1

商学院

704

314

390

314

116

430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35

161

74

161

22

183

3

教育科学学院

713

278

435

278

129

407

4

体育学院

666

291

375

291

111

402

5

文学与传媒学院

895

313

582

313

172

485

6

外国语学院

518

194

324

194

96

290

7

历史与档案学院

545

191

354

191

105

296

8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1030

422

608

422

180

602

9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885

333

552

333

163

496

10

化学与材料学院

683

288

395

288

117

405

11

地理与资源学院

902

344

558

344

165

509

12

生物科学学院

609

242

367

242

109

351

13

旅游文化学院

538

240

298

240

88

328

14

音乐舞蹈学院

475

137

338

137

100

237

15

美术与设计学院

652

196

456

196

135

331


合计

10050

3944

6106

3944

1808

5752

附件2:

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大学 教学院 班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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