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与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签订的捐资助学协议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和的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条件
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包含预科班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3000元。
名额分配:见附件1。
评选办法:参照《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参考《和的奖学金申请及评审条件》(见附件2)
评选条件:
1.奋发向上,努力学习,遵守校规校纪。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3.大一新生每年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思想端正、刻苦努力、生活俭朴、品学兼优,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同学需上学年成绩未出现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成绩排名进入前40%。
4.女生、少数民族优先
5.本年度未获其它大额资助。
报送材料:公示材料、《和的奖学金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和电子版)、《和的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见附件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材料要求:
1.《和的奖学金申请表》必须是手写稿,字迹工整无涂改。
2.《和的奖学金汇总表》先完成电子版填写后再进行打印。
报送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5办公室
报送时间:2017年10月26日
二、 各二级学院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直接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不通过“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平台”完成申请。
2.学院三级认定(评议)小组分级进行评审,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3.学院将候选人相关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有序开展。各学院要及时召开学院认定工作小组专题会议,统一研究、部署资助项目评选工作。
2.各学院要组织参评人员通过专题培训认真学习《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的奖学金申请及评审条件》,以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准确把握精神,吃透各项政策,认真组织评审。
3.要以适当方式面向本学院全体学生和每位参加评审的老师公开指标、评审项目、参评条件、评选程序等,开通投诉通道,确保所有学生知晓国家资助政策和资助项目评审程序。
4.要严格按规定的指标一次评审,不得预留机动指标,不得绕过评审程序直接指定到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割、挪用资助项目指标,不得以“学生轮流坐庄”方式进行评审,不得要求学生直接将奖学金提作班费,禁止参评工作人员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等,禁止评选过程中“拉票”、“贿票”等。
5.各学院在评定过程中,三级认定小组要保存民主评议环节的相关记录,民主评议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6.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7.各学院要利用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时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做好感恩、诚信教育,发挥助学政策育人功效。
8.2016-2017学年内有考试作弊、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违规行为记录的学生,取消本学年所有资助项目评选资格;本次已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若在2017-2018学年内发生违纪、违规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全额收回已获得奖助资金。
9.本学期转专业且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在转入后学院进行。
10.资助项目候选人原则上必须是已通过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的学生。
四、 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符合上述所有要求,表格填写的申请理由必须充分。
2.所有报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文中所涉及表格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内下载。
4.为避免各类奖助学金资金发放出错,学校将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凡作为资助项目获得者的候选人需尽快将本人贵阳市农行卡号录入“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平台”个人信息中,并及时更正。
附件:1.和的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和的奖学金相关材料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