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143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144号)和要求,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政策,做好我校2017年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等国家资助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报送对象及范围
(一)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对象
1.2017年参军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2.2017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如学生大一入学未缴纳学费即办理休学手续入伍,可待退役复学后统一办理学费减免);
3.2011年至今漏报的参军入伍的在校学生;
4.2017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尚未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
(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对象
1.2017年应届(或往届)毕业,今年直接招收入伍为士官的学生;
2.2016年漏报的直招士官应往届毕业生;
3.2014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6年12月入伍实习、2017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定向生。
(三)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学费资助
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学费资助指退役士兵学生或退役士兵新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人,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年.人。
二、申请程序
1.应征入伍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报名页面(已经注册的学生直接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所需申请表(一式两份)。网页没有的表格,请在附件1、2压缩文件里下载。
2.退役复学学费资助申请学生如实填写《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相关表格请在附件1、2压缩文件里下载。
3.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核实入伍情况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本人或委托人。
4.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原件和其它申请资料,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三、报送材料
(一)2017年征兵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申请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在贵阳市开户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二)2017年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资助学生申请材料
1.《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一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在贵阳市开户的农行卡复印件一份。
(三)2017年直接士官学生申请材料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在贵阳市开户的农行卡复印件一份。
四、报送时间
2017年9月29日前。
五、报送地点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明辨楼1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6276003,联系人:刘庭希。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
报送工作的通知
2.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通知
3.《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解答》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0日